造假水泥的刑期根据销售金额的大小而定。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些刑期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裁决。
例如,成都双流法院曾依法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销售“A货”水泥的被告人王某某,因其销售金额达到上百万,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另一起案件中,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对制造、销售“高仿”水泥的人员提起诉讼,其中2人因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还有河南一男子因售假水泥260吨,被判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这些案例都显示了造假水泥行为的严重性以及法律对此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