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的结算主要涉及满足结算条件、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以下是具体的结算步骤和要点:
1. 满足结算条件:
建设单位需要预交过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建设工程已完成决算。
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规定比例,通常要求达到70%以上(某些地区如禁现区内可能要求达到85%以上)。
2. 准备结算材料:
结算申请表,通常需要多份(如3份)。
工程决算报告书,也可能需要多份(如2份)。
水泥、预拌混凝土决算用量核定表,以及实际使用量清单核定表,通常也需要多份。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专用票据(预收)结算联及立项文件。
购买预拌混凝土、散装水泥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应明确项目名称,并可能需要供货明细单(加盖公章)。
可能还需要建设项目单位开户许可证等其他文件。
3. 提交结算申请:
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质量监督报告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如30日内),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提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书面申请报告。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受理书面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如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核实,符合结算条件的,会进行后续结算流程。
4. 结算完成:
结算工作通常自受理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如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请注意,具体的结算条件、所需材料以及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