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原材料的取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取样频率与单位确定:
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批,散装不超过500吨/批,应作为一个取样单位。
如果不是连续进场,或袋装不足200吨、散装不足500吨,也应单独作为一批进行取样试验。
2. 取样方法:
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公斤或12公斤以上的试样[具体重量可能依据不同标准有所差异,如GB/T 3183-2017规定至少12公斤]。
取样时,应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避免从同一位置或表层取样,应从水泥堆垛的不同高度和位置抽取。
可使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进行取样,确保样品不受污染。
3. 取样注意事项:
取样点应分散均匀,且每个袋子或部位中取样的数量应相等。
取样后,样品应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并尽快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如果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应进行复验。
4. 取样依据与标准:
水泥取样方法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如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等。
取样时,应确保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要求。
通过上述方法,可以确保水泥原材料的取样具有代表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的水泥质量检测提供可靠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