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取样和验收应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其质量和代表性。以下是关于水泥取样和验收的详细步骤:
一、水泥取样
1. 取样依据:水泥取样主要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T 12573—2008)进行。
2. 取样工具:可使用手工取样器或自动取样器。取样时应使用专用的取样器,如取样管、取样铲等。
3. 取样部位:
取样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避免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散装水泥可在水泥输送管路中、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取样;袋装水泥则可在袋装水泥堆场随机抽取。
4. 取样数量:
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某些情况下,如按《水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16kg,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8kg。
5. 取样方法:
散装水泥:在卸料过程中,从运输工具卸料流的1/4处至3/4处取样。
袋装水泥:随机抽取20袋,用取样管从每袋的上方插入水泥约1/3深处取样。
二、水泥验收
1. 验收依据:
水泥的质量验收可以抽取实物样品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以生产者同批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验收时应参考的标准包括《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等。
2. 验收步骤:
当以抽取实物样品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并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验收时应检查水泥的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等。
还应复验水泥的强度和安定性,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3. 注意事项:
取样和验收过程中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均匀性,避免混入杂物。
取样和验收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数量、样品标识等信息。
水泥的取样和验收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水泥的质量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