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排污税,即环境保护税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
1. 确定应税污染物种类:
在水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应税污染物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和水污染物。
企业应根据实际排放情况,确定需要缴纳环保税的污染物种类。
2. 计算污染当量数:
对于每一种污染物,需要计算其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数是指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相应的污染当量值计算得出的数值,具体计算公式为:污染当量数 = 污染物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污染当量值可以参照《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3. 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根据所在地省级人民提出的税额建议,结合所在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确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
4. 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计算得出的污染当量数和具体适用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具体适用税额。
对于水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计算,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污染物应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并按照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列。
对于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5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于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3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如果企业已经安装了符合国际规定和检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那么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可以直接通过应税污染当量数乘以税率来计算。
水泥排污税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企业准确测量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污染当量数、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并最终计算出应纳税额。企业还应确保所依据的数据真实、准确,并保留相关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