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检验样品的抽取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抽样方式: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以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2. 抽样数量:
对于通用硅酸盐水泥(执行标准GB 175—2007),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16kg,然后将样品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8kg,其中一份作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作为备用样品。
若执行的是新标准GB 175—2023,则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20kg,同样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10kg。
对于砌筑水泥,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也不得少于16kg,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8kg。
3. 抽样范围与基数:
抽查产品种类包括通用硅酸盐水泥产品和砌筑水泥产品。
抽样基数应满足抽样数量要求即可,确保抽取的样品能够代表整批产品的质量。
4. 抽样具体操作:
在生产者处抽取时,应在水泥仓库或水泥包装线末端随机抽取。对于袋装水泥,应采取多点取样的方式,取样点不少于20个,每个点取等量样品;对于散装水泥,应在散装库卸料处或水泥运输机上取样。
在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取样时,也是随机从现场抽取1-2袋水泥,并采取多点取样的方式,取样点同样不少于20个,每个点取等量样品,且样品总量应满足上述的抽样数量要求。
水泥检验样品的抽取需要遵循严格的随机抽样原则,并满足特定的抽样数量和范围要求,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