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进场后,应按下述方法进行存放:
要根据水泥的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并设立标志,确保先到先用,防止混掺使用。这样做有助于管理水泥的库存,确保使用时的质量。
水泥的存放环境应尽可能密封,以防止受潮。包装水泥在存放时,应垫起离地约30cm,离墙也应在30cm以上(有的建议为3cm以上,为确保防潮效果,建议以30cm为准),堆放高度一般不能超过10袋。如果需要在露天暂时存放,也应用防雨篷布盖严,并采取防潮措施。储存室的地面应有防潮层,并高于地面,可以隔层木板以增强防潮效果。
水泥的贮存时间不宜过长。常用水泥在正常环境下存放超过三个月,其强度将显著降低。水泥的存放时间从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应视为过期水泥,使用时必须重新检验确定标号。对于长期贮存的水泥,应定期进行检查,尤其是在雨、雪和大风天气后,确保没有受潮。
受潮或过期的水泥在使用前需要特别处理。受潮水泥应筛除结成的硬块,且不宜用于强度等级高的混凝土或主要工程结构部位。储存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水泥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复检,以确保其质量。
水泥不得与某些粉状物混合存放。如石灰石、石膏、白垩、黏土、农药、化肥等,以免误用或混杂。也应避免糖类、油脂、酸碱等异物的混入。
水泥进场后的存放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其质量和后续使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