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房屋的折旧通常根据其使用年限、消耗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并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核算。水泥混凝土活动房的折旧年限一般为20年左右。
水泥房屋的折旧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直线折旧法:这是最常用的折旧方法,适用于房屋价值均匀下降的情况。具体做法是在建筑物的原值上扣除残值,然后将差额按照折旧年限平均分摊。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 = (房屋原值 - 残值) / 使用年限。
2. 加速折旧法:适用于房屋价值前期下降较快的情况。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 = 房屋原值 × 折旧率 × 加速系数。加速系数通常大于1,用于反映房屋价值前期下降较快的特点。
3. 双倍余额递减法:也是适用于房屋价值前期下降较快的情况。计算公式为:每年折旧额 = 上一年折旧后余额 × 2 / 使用年限。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前期折旧额较大,后期逐渐减少。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水泥房屋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折旧核算。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选择也会影响到每年的折旧费用,因此在进行折旧核算时需要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