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复检的取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取样单位:
对于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和同一批号的水泥,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算。
对于散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期出厂、同强度等级和同品种的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不足500t时也按一批计算。
2. 随机抽样:
袋装水泥:随机地从一批中抽取不少于20袋,然后从每袋中采集等量的水泥。
散装水泥: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各采集等量水泥。
3. 混合与称量:
将采集的水泥样品放入干净的容器中,使用光洁的木棍或其他工具混拌均匀。
从混合后的样品中称取不少于规定量的水泥作为检验试样,一般不少于12kg。有些标准可能要求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16kg,并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8kg。
4. 取样注意事项:
取样器应清洁,并在取样前进行清洗和擦干。
取样点应在水泥生产工艺中具有代表性的地方选择,避免取样时涉及到底部的淤泥或其他不具代表性的部分。
取样时应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科学性,不要从同一位置或表层取样,以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通过遵循上述步骤,可以确保水泥复检的取样过程符合标准,从而得到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