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堆放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以免受潮而降低水泥强度。具体来说,水泥存储3个月以上的,强度约降低10%\\\\~20%;6个月约降低15%\\\\~30%;一年后约降低25%\\\\~40%。在正常干燥环境中,存放3个月的水泥强度会降低20%。如果储存条件良好,可适当延长储存期;但在雨季或潮湿环境下,应缩短储存期。对已进场超过3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重新检验标号,确定标号后再使用。
为确保水泥的质量,在堆放和储存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库房内储存时,库房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库内应保持干燥。
2. 堆放时应按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到货先后或使用顺序排列成垛,堆垛高度以不超过10袋为宜,并至少离开四周墙壁20cm\\\\~30cm,各垛之间应留置宽度不小于70cm的通道。
3. 当限于条件只能露天堆放时,应在距地面不少于30cm的垫板上堆放,垫板下不得积水,且水泥堆垛必须用布覆盖严密,防止雨露侵入使水泥受潮。
4. 对长期贮存的水泥要定期进行检查,尤其是雨、雪和大风天气,有漏雨、积水等情况要及时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