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抽样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抽样方法:
抽样通常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以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随机性。
2. 抽样数量:
对于通用硅酸盐水泥,根据执行标准的不同,抽样数量也有所区别。执行标准GB 175—2007时,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16kg;执行标准GB 175—2023时,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20kg。样品均需分为两份,每份至少8kg(对于GB 175—2023则为10kg),其中一份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为备用样品。
砌筑水泥的抽样数量通常也是每批次不得少于16kg,同样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8kg。
3. 抽样位置与方式:
在生产者处抽取样品时,通常是在水泥仓库或水泥包装线末端中随机抽取。对于袋装水泥,采用多点取样的方式,取样点不少于20个,每个点取等量样品;对于散装水泥,则在散装库卸料处或水泥运输机上取样。
在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取样时,也是随机从现场抽取,同样采用多点取样的方式,并确保样品量满足要求。
4. 抽样注意事项:
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确保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潮、不结块等。
抽样工作通常由不少于2名抽样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以确保抽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抽样过程需要拍照或摄像留证,并记录样品封存过程,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拆封。
水泥抽样的规定涵盖了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抽样位置与方式以及抽样注意事项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抽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