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一般按月发放工资,具体的发放日期可能因地区和用人单位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每个月工资的发放时间的具体日期。
用人单位通常在下个月支付上个月的工资,这是被允许的。例如,5月的工资在6月支付。具体的支付日期,需要查看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或者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有的地方规定工资支付不得超过支付周期7天,即如果工资支付周期是每月底,那么工资应在次月7日前发放;如果支付周期是每月20日,那么工资应在27日前发放。
也有一些水泥厂可能会因行业特性或企业经营状况,在特定时期(如淡季)调整工资发放方式,如发放基本工资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等。但水泥厂的工资发放应遵循劳动法的规定,按月以货币形式及时支付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