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混站水泥留样的频率并不是直接以时间间隔来确定,而是依据混凝土的生产量来规定的。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制品抽样、试验及质量分级标准》(GB/T 50080-2016)的规定,具体留样的种类和数量如下:
留样种类:取样时分为8袋以上的,应随机选取每袋中分别取样一个试样。
留样数量:对于每6个月产量,如果不大于5000m³的混凝土,需要留60袋水泥样品;如果产量超过5000m³,则需要留100袋。
请注意,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生产的混凝土质量和水泥质量的稳定,搅拌站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水泥的留样、保存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