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销售水泥结转成本时,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也就是说,购进的水泥先入库存商品,销售时按照实际销售的数量和选择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来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能直接将销售金额的某个固定比例(如90%)结转为成本,而应基于实际销售数量和成本单价来计算结转成本。企业在销售水泥时,还需要进行收入确认的核算,即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