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对水泥的检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检查水泥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水泥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别、品种、强度等级、生产日期、出厂编号和试验编号,以及厂家3天试验报告和28天补强报告。
2. 核对水泥的包装和标志:
监理应检查水泥的包装和标志,并核对包装、标志是否与水泥的出厂检验报告相一致。
3. 进行水泥复试:
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复试批量应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应待水泥三天强度复试报告合格后才能同意使用。
复试项目主要包括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和安定性。必要时应加试凝结时间等。
4. 判定水泥合格性:
水泥采用快速试验者,合格判定应以标养28天强度为准。
水泥试验单要有试验结论,若水泥质量有问题,经工程技术人员书面确认降级使用条件下,应注明使用的工程项目部位和不影响该部位的质量要求。
5. 核对混凝土试配单和试验报告单:
混凝土试配单、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单上注明的水泥品种、标号、试验编号应与水泥出厂证明或复验报告上的内容相一致。
通过以上步骤,监理可以全面、细致地检验水泥的质量,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