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水泥的时间因搅拌方式、水泥类型及使用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搅拌时间要求:
人工搅拌:
搅拌物体积为30L以下时,搅拌时间为4\\~5分钟。
搅拌物体积为30L\\~50L时,搅拌时间为5\\~9分钟。
搅拌物体积为51L\\~75L时,搅拌时间为9\\~12分钟。
机械搅拌:
一般情况下,先预拌一次,然后依次加入石子、砂和水泥进行干拌,再加入水进行湿拌。全部加料时间不超过2分钟,水全部加入后,继续拌和2分钟。之后将拌合物卸出,再经人工拌和1\\~2分钟,即可进行后续操作。
对于某些特定的搅拌设备(如卧轴式、行星式或逆流式强制搅拌机),每一阶段的搅拌时间不少于30秒,总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分钟,也不宜超过3分钟。
特定类型的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的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的搅拌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
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搅拌,以确保水泥的质量和性能。也需要注意搅拌过程中的其他因素,如搅拌速度、搅拌温度等,以确保搅拌效果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