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凝325水泥的初凝时间通常不早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小时。这一时间规定是按照国家《GB175-2007水泥标准》来执行的。具体来说:
初凝时间:是水泥开始失去塑性的时间点,对于325水泥而言,这一时间不得早于45分钟。
终凝时间:是水泥塑性完全消失的时间点,对于325水泥来说,这一时间不得迟于600分钟(即10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水泥的凝固时间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温度、水泥中的杂质以及搅拌时间等。在正常的施工环境下,应确保水泥的凝固时间符合上述标准,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同用途的水泥在性能指标上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使用时应根据具体需求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