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在某些情况下不使用或慎用管桩,主要原因包括管桩的抗水平力较差、连接问题以及特定地区的规定限制。具体来说:
1. 抗水平力差:预应力空心管桩在抗水平力方面表现不佳。例如,在天津等地震带交汇处,由于地质条件的特殊性,为抗御地震,规定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不得使用预应力空心管桩。这表明,在需要较高抗水平力的地区或建筑中,管桩可能不是理想的选择。
2. 连接问题:管桩在连接方面也可能存在问题。如当桩顶截桩时,桩与承台通过管桩填芯钢筋混凝土连接,如果填芯混凝土长度不足或填芯混凝土与管桩之间摩擦力不足,可能导致桩与承台连接失效。这种连接问题可能会影响建筑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地区规定限制: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地质条件、抗震需求等,对高层建筑使用管桩制定了不同的规定。例如,湖北黄石规定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禁止使用管桩基础。这些规定是基于对当地地质条件、建筑安全等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制定的。
虽然管桩在某些方面具有施工噪音小、施工现场干净等优点,但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需要谨慎考虑上述因素。在实际工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桩基类型,并确保其满足建筑的安全性、稳定性和经济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