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引孔的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引孔直径:引孔直径应小于预制桩桩径,一般以小于桩径50毫米为宜,也有规定不宜超过管桩直径的0.9倍或2/3,具体数值需根据现场土质情况、桩直径、桩的密集程度等因素确定。
2. 引孔深度:引孔深度以小于桩总入土深度0.5至1.0米为宜,以保证沉桩时最少有0.5至1.0米是桩尖进入原状土中。也有规定深度不宜超过桩长的2/3,或根据桩距和土的密实度、渗透性确定,宜为桩长的1/3\\\\~1/2。
3. 垂直度控制:在取土引孔前要做好定位工作,引孔过程中应控制好引孔的垂直度。引孔前桩架的垂直度偏差以及钻杆垂直度偏差均需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一般不超过0.5%。
4. 引孔与打桩时间间隔:引孔工序完成后与打桩时间间歇不宜超过24小时,以免造成坍孔影响桩的入土深度。
5. 其他措施:引孔时应采取防塌孔的措施,如使用长螺旋钻机引孔等,以确保引孔的质量和稳定性。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管桩引孔施工的安全、质量和效率,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