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需要进行二次截桩,主要是因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下土质问题或施工方便的需要,造成实际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桩顶标高,或者为了满足特定的施工要求,如土方开挖、承台连接等,而需要进行两次桩头截断。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地下土质问题:在基础静压桩试桩和工程桩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地下土质问题,导致局部静压桩实际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桩顶标高。挖土后桩头露出垫层土面,因此需要进行二次截桩,以符合设计要求。
2. 施工方便:在某些情况下,如集水井、电梯井处的桩,其桩顶标高很低,与地下室底板处标高相差很多。为了施工方便,会进行两次桩头截断。第一次截桩后进行土方开挖,挖到标高后再进行第二次截桩。
3. 满足特定施工要求:例如,在桩与承台连接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可能需要进行管桩填芯施工。这时,就需要在垫层混凝土施工完之后,根据图纸设计桩与承台连接技术要求进行截桩,以满足施工要求。
二次截桩的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施工规范和要求,如使用挖掘机从基础一侧开始挖土,挖土深度以设计要求标高为准,桩侧预留一定厚度的保护土。截桩时,需要在同一水平面用无齿锯将桩头截断,并人工采用钢钎修凿桩头,以确保截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