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偏位需要遵循《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1. 对于打(压)入桩(包括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有明确的允许范围。例如,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2. 对于盖有基础梁的桩,其桩位偏差也有具体规定。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允许偏差为100mm+0.01h,沿基础梁的中心线允许偏差为150mm+0.01h(其中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3. 桩基施工中对桩的偏差必须严格控制,因为桩位的偏差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附加内力,使基础设计处于不安全状态。
这些规范确保了管桩在施工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是施工人员必须遵循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