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桩在某些情况下不适用于高层建筑。以下是不能使用管桩盖高层的主要原因:
1. 抗水平力差:预应力空心管桩在抗水平力方面表现较差,因此在地震等水平力作用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例如,天津市由于地处地震带交汇处,结合其特殊地质条件,规定18层以上高层建筑不得使用预应力空心管桩。
2. 规定限制:不同地区根据地质条件和建筑安全考虑,对管桩的使用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如黄石市规定高度超过50米的高层建筑采用管桩基础时,应设置地下室,并在特定条件下慎用或禁用管桩。有些地区还规定了在特定地质条件下(如存在较厚中等或严重液化土层的场地),不应使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3. 施工和设计难度:在某些地质条件下,如土层中存在较厚的软弱土层或需要穿透的粉砂层等,管桩的施工和设计难度会增加。例如,若土层需要考虑负摩阻力或需要对软弱土层进行硬化处理,而施工图文件中未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则可能导致桩基选型不当或施工质量控制困难。
由于管桩在抗水平力、地质适应性以及施工和设计难度等方面的限制,其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选择桩基类型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地质情况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虑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