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在某些情况下不使用或慎用管桩,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抗水平力差:预应力空心管桩在抗水平力方面表现较差,因此在地震带或需要较高抗震性能的地区,高层建筑使用管桩可能会增加结构安全风险。例如,天津市就因其特殊地质条件,规定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不得使用预应力空心管桩。
2. 地质条件与承载力问题:管桩在穿过风化岩层或接触基岩时容易破坏,且桩尖接触岩面后可能沿倾斜的岩面滑移,造成桩身倾斜或断裂。桩长难以把握,配桩困难,以及桩身稳定性差等问题也限制了管桩在高层建筑中的应用。
3. 规定与限制: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地质条件和建筑规范,对高层建筑使用管桩有不同的规定和限制。例如,湖北黄石就规定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禁止使用管桩基础。
4. 设计与施工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设计图文件与勘察报告的建议不一致,或者施工图文件中未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对桩基选型的影响,也可能导致高层建筑不宜使用管桩。
高层建筑不使用或慎用管桩是出于结构安全、地质条件、规定限制以及设计与施工等多方面的考虑。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情况下高层建筑都不能使用管桩,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