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混凝土的管理部门主要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这包括混凝土废料的倾倒和处理。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如果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混凝土废料,可能面临由城市人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处罚。
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是管理混凝土废料倾倒的重要部门。如果混凝土废料被倾倒到农田等土地上,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旨在保护耕地资源,严格控制农田转为非耕地。对于这种行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倾倒混凝土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主要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共同负责监管和处理混凝土废料的倾倒问题,以保护环境和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