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通常建议在8至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这一时间可能会因气温和混凝土的具体条件有所变化:在夏季或高温条件下,可能需要更早开始养护,大约在浇筑后的6小时左右;如果由于气温过高或风力较大的原因,初凝时间可能会缩短,此时更需要及时进行水养护。
关于养护的持续时间,对于一般的建筑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若环境条件极端,如高温、强风或干燥气候下,养护时间应适当延长,一般可延续至14天,以确保混凝土内部的水分充足。在特殊情况下,如混凝土的强度要求较高或者环境条件较差时,也可以适当延长养护时间,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养护过程中还需注意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但不得有积水,养护用水应与浇筑用水保持一致;要控制混凝土的温度在5℃到35℃之间,过高或过低的温度都会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