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销售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税种。
一、增值税
1. 商品混凝土的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通常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但也有规定表示,一般纳税人销售混凝土(包括自产和外购后销售),适用的是调整后的9%的税率。这意味着,销售混凝土的企业需要根据其销售额的相应比例来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2. 运输费用与装卸费用的增值税:对于混凝土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这两部分并不包含在商品混凝土的简易计税范围内,而是需要分别按照较高的税率,如11%和6%,来计算交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销售混凝土的企业也需要根据其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在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混凝土销售主要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税率和计税方式需根据企业的纳税身份、销售行为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