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在浇筑后的12小时以内开始养护。在夏季或高温条件下,可能需要更早开始养护,大约在浇筑后的6小时左右。
混凝土的养护时间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养护时间通常在7天至28天之间。对于使用硅酸泥水泥、普硅水泥、矿渣水泥拌合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天;对于掺用了混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以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应在14天以上;防水混凝土在终凝后应立即开展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如果日平均气温低于5°C,则不得浇水养护,应采取其他养护措施;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或特殊环境下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可能需要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