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8至12小时内开始保养。这一时间范围是根据混凝土的自然养护需求以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标准确定的。在这个时间段内开始保养,可以创造使水泥得以充分水化的条件,加速混凝土硬化,并防止混凝土成型后因自然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超出正常范围的收缩、裂缝及破坏等现象。
具体来说,对于一般用途的混凝土,养护时间通常不少于7天;而对于使用特定类型水泥(如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或掺有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以及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则不得少于14天。如果日平均气温低于5°C,则不得进行浇水养护,应采取其他养护措施;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或特殊环境下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也可能需要适当延长。
混凝土的保养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环境条件来确定,但在浇筑完毕后的8至12小时内开始保养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时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