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毕后12小时以内开始养护(保护)。养护的目的是为了创造使水泥得以充分水化的条件,加速混凝土硬化,同时防止混凝土成型后因日晒、风吹、干燥、寒冷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超出正常范围的收缩、裂缝及破坏等现象。
具体来说,普通混凝土在浇筑完成后的8至12小时内,即混凝土终凝前,就应开始进行自然养护。养护期间,混凝土需要保持湿润,以增加强度的发展,并防止过快脱水引起的开裂。而养护时间的长短也会受外部环境条件、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混凝土结构形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实际工程中,应确保养护时间不少于规定的最短期限,如一般不少于7天,特定情况下则不少于14天,以确保混凝土的强度和稳定性达到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