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材料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水泥:
水泥标号通常应比所配置的混凝土标号高10MPa,且标准不得低于软练27.5MPa。
水泥应干燥,不得受潮,保管超过3个月或对水泥品质有怀疑时,使用前必须经过实验。
不同品质的水泥应分开存放,不得混合使用。
对于高强混凝土,应选用质量稳定、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
水泥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和抗折强度等。

2. 砂子:
宜选用清洁的河沙,以中沙和粗沙为好,含泥量不得大于沙量的5%(对于高强度混凝土,含泥量要求更严)。
砂的细度模数应适中,混凝土工程应优先选用粗中砂。
3. 石子:
宜采用坚硬清洁的砾石或碎石,强度不得小于所灌注基础混凝土等级的1.5倍。
含泥量不得大于石子重量的2%,不得使用风化石。
石子的最大粒径应满足结构要求,例如,对于高强混凝土,其粗骨料的最大粒径有严格限制。
4. 水:
自来水、井水、清洁的河水、饮用水等均可使用,但对有怀疑的水需经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其他要求:
对于高强混凝土,配制时所用砂率及所采用的外加剂和矿物掺和料的品种、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混凝土应满足结构安全和施工不同阶段所需要的强度要求,以及设计和使用环境所需要的耐久性要求。
在满足混凝土性能前提下,要尽可能降低材料成本。
混凝土材料的选择需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确保混凝土的性能和质量满足工程要求。